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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属于自产自用性质,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 我想知道

在这里是可以这么理解的。具体地说是指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做账时:借:固定资产/相关费用,贷:产品销售收入等,待: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销售金额应该为对外销售价(或市场价)而非成本价。同时再作相关的销售成本结转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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