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无生产发生的制造费用怎样处理
- 培训职业
- 2025-05-06 12:07:5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七条规定:“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九条规定:“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 (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1)对制造费用不区分变动和固定部分,均按本月内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和实际产量为基础分配。
(2)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第13段的上述规定,对变动制造费用按实际产量为基础分配,对固定制造费用按照正常产能(而不是按照最旺季时的产能)为基础分配。对于淡季时发生的固定制造费用未分配计入生产成本的部分,因为系生产部门发生,所以应当在利润表上直接转入营业成本,而不能计入销售费用。
如果采用后一种方法,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时,应当对制造费用中各明细项目的成本性态进行详细的分析,确定其变动/固定属性的划分是否合理,并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这种属性分类的一贯性。对于“正常产能”的计算,亦需要进行定期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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