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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作业十不准

电焊作业十不准如下: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进行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进行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进行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进行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进行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进行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进行作业。

电焊工施工现场安全的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电焊作业应履行三级动火申请审批手续,作业前,应根据申请审批要求,清理施焊现场10m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规定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

电焊机电源线路及专用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电焊机的相关要求。高处焊接或切割时,应有可靠的作业平台,必须挂好安全带。焊割场所周围和下方应采取规定的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多台焊机在一齐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焊接铜、铝、锌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更换场地移动焊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作业人员不得用胳膊夹持电焊钳。禁止手持把线爬梯、登高。清除焊渣,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锁好开关箱,并检查作业及周围场所,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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