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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粮食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立了四个内设机构,以确保其有效运营和履行任务。

(一)政秘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协调局机关党政日常管理工作,监督落实机关工作制度,组织并督办重要会议和决定事项,处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管理机关文秘、公文、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门户网站、机要、保密、档案、保卫等工作。同时,该部门还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以及财务报账、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此外,他们还会研究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制定粮食工作政策和规定,宣传和执法相关政策法规。

(二)调控发展科执行中省粮食购销政策,制定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他们提出市县粮食储备和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规模,拟订市级储备粮食的采购、轮换、进出口计划,并负责落实。该部门还制定粮食应急预案和储备粮管理制度,组织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粮食应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包括粮食企业基础设施、粮食加工、骨干粮库建设等粮食流通产业规划建议的提出和实施。他们还负责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管理、粮食仓储管理、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并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粮油供需平衡调查。

(三)监督检查科负责粮油流通市场管理工作,监督中省粮食流通管理政策法规的实施,检查市储备粮计划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以及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他们制定粮食流通市场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包括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和政策性粮油的购销活动。他们还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负责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承担粮食库存检查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四)资金管理科指导市属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制定并实施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制度。该部门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消化工作,并协调落实和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信贷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他们还负责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并负责局属企业粮改后退休、内退职工社会保障及生活费等有关资金的申请、审核、管理工作。

粮食局内部机构设置旨在实现高效、有序的粮食流通管理,确保粮食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粮食市场的稳定。通过这些部门的共同努力,市粮食局能够有效地促进全市粮食的购销、储备、监管和流通,保障粮食供应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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