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地震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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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19:09:52
常州市地震局设有四个主要职能处室,分别是:
办公室(法规宣传处、行政服务处)
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包括督办重大决策执行和领导指示落实。他们编制防震减灾计划,负责会议安排和文件起草审核。此外,该处还负责接待、信访、信息管理、档案保密、保卫、安全生产、车辆管理等,并负责计划、财务、统计等工作,以及党建、人事、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险等事务。此外,还负责地震科技合作和区域地震协作联防的协调,指导相关学会工作,并参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监测管理处(监测台网中心)
主要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和群测群防,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和环境,监督涉及地震设施的建设工程。他们负责地震监测网络的规划与管理,对地震异常现象进行登记和调查,并组织震情趋势会商,提供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震灾防御处(宣传处)
负责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包括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核。该处参与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进行地震灾害预防和宣传教育,编印防震减灾出版物,指导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工作。
应急救援处
协助政府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地震应急行动方案的编制,并监督实施。他们负责地震应急数据收集、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现场工作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并管理应急技术系统和装备。
扩展资料
常州市地震局成立于1997年,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受市政府委托行使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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