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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及承包范围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如下:

1、企业资产:净资产需达到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需有5名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拥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同时需有30名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4、近五年需完成至少2个单体建筑面积达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如下:

1、企业资产:净资产需达到6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需有3名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拥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同时需有20名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需主持过至少2个符合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则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以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 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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