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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金华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全面且深入,涵盖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以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安全。首先,金华市公安局负责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遵循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的指示,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其次,金华市公安局密切关注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及社会治安的情况,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在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察、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中,金华市公安局发挥着核心作用。

此外,金华市公安局主管并指导侦查工作,尤其针对特别重大案件和跨县、市的重大案件,组织侦破。在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方面,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协调处理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同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在出入境管理方面,金华市公安局负责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在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方面,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工作。此外,还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执行刑罚、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

同时,金华市公安局还负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管理和落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金华市公安局还协管消防支队建设,协同县(市)党委管理县(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实施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并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组织指导禁毒缉毒工作,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以及执行对来金华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最后,金华市公安局领导并指导林业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全方位确保金华市社会安全与稳定。

扩展资料

金华市公安局是金华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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