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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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09:31:07
鞍山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教育政策的执行、发展规划制定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首先,他们确保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市各级学校遵循国家和上级的决定,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教育规章制度。
鞍山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的整体规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的拟定,推动教育改革,指导各级学校的实施,并负责学校设置、布局调整等宏观管理工作。在教育类型上,他们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与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办学和留学生事务相关的事务。
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和学校的审批与管理,以及各类教育考试如招生考试和成人自学考试,鞍山市教育局也承担着重要责任。此外,他们还负责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包括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工读教育。
在教育督导方面,他们监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评估全市各级教育的质量。在人力资源管理上,鞍山市教育局负责教师职务评审、资格认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在财政管理方面,他们负责教育经费的预算、拨款和投资,以及教育基建、审计和教育援助的管理工作。
此外,教育信息的采集、统计、发布以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基金会等工作也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配合市委组织部,他们参与大专院校领导的考核和县级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在纪律监察方面,他们负责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教育系统的行政监察。
总的来说,鞍山市教育局在教育领域的各个环节都扮演着关键角色,确保了教育体系的有序运行和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扩展资料
鞍山市教育局,正局级建制,行政编制66名(含政府教育督导室),内设九个职能处(室):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审计处、基础教育处、高等职业技术成人教育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政府教育督导室、党务工作办公室。鞍山市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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