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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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14:55:30
根据上述职责,韶关市教育局设立了八个内设机构,分别负责不同的教育管理工作。这些机构在教育系统内部发挥着关键作用,为教育政策的实施和教育质量的提升提供支持。以下是对这些内设机构的具体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负责市教育局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督办、教育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此外,它还承担机关和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与计划生育工作,以及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发行管理工作。
(二)基础教育科专注于指导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它参与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指导学校布局调整,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此外,它还负责学制、学籍管理、基础教育的教育体制与办学体制改革,并参与中小学治安保卫、安全教育、“三防”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校园建设工作。
(三)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负责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和职工教育。它涉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籍管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实验室建设和实训中心建设,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和结业证书验印工作。此外,它还统筹协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毕业生就业、教育质量评估,并协调高等教育工作。
(四)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它制定相关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它还负责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研教研和学生体协、教育艺术团工作,组织国防教育、科技教育、校外教育和体育教育、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此外,它还承担本系统共青团、少先队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工作。
(五)教育督导室(韶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监督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下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教育职责履行情况,督导“两基”巩固提高和教育现代化推进,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它还承担教育执法工作,并负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六)基建财务科指导学校的建设工作,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免费、教育收费和经费管理规定,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分配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核算,负责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学校的财务校产管理工作。
(七)人事科负责市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此外,它还指导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八)监察室负责市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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