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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费怎么做账

增值税条例明确指出,对于购进或销售货物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这意味着,企业在支付运输费用时,可以根据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的金额来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进而减少企业税负。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运输费用金额指的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等,但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举个例子,假设某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时取得增值税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万元,且已入库。同时,甲企业向运输企业支付了1000元运费,其中货票上注明的运输费为770元,保险费为100元,装卸费为100元,建设基金为30元。如果甲企业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及税款,以现金支付运费,那么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税额计算如下: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0×17%+(770+30)×7%=34056元。

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20094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56

贷:应付票据 234000

通过以上会计处理,企业可以准确记录并抵扣运输费用中的进项税额,从而合理减少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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