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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办法

选拔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选拔对象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以由同行专家或学术团体推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填写《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呈报表》,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事部门推荐。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委人事部门负责考察,并组织有关专家或省部级学术团体进行评议和综合平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部委审核后,向国家人事部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

人事部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科技、经济发展水平及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和历次选拔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人事部审批后将审批名单通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

选拔原则,必须按条件从严掌握,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质量。选拔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确保选拔出真正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选拔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科学、技术、管理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推荐人选需经过严格的考察、评议和审核,确保其符合选拔标准。

选拔工作由上级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确保选拔流程的公正、透明。选拔结果将通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供其参考和使用。通过选拔,国家将能够发现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

选拔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确保选拔的频率和持续性。通过严格的选拔流程和标准,国家能够选拔出真正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为国家的科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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