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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报名期间换执业地点

医师在报名期间想要变更执业地点,需要分别在现有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和要调入单位所在的县(市)卫生局进行办理。

在现有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医师需准备以下材料:取得要调入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一份(A4纸大小,需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1份(A4纸打印,需加盖公章)、先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变更执业地点相关证明1份(A4纸打印,需加盖公章)、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以及办理跨省变更的医师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需审核原件,留档复印件)。

而在要调入单位所在的县(市)卫生局,医师则需要提供:要调入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大小,需加盖公章)、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即可)出具的六个月内身体健康证明一份(需加盖公章)、《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或《医师资格认定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同2寸彩色证件照3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其中,《医师资格证书》收回,其他证件需审核原件,留档复印件)。

在完成所有材料准备后,医师需将上述材料装入资料袋,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办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的申请手续。整个流程涉及的材料较多,医师在准备时需确保每份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顺利进行医师执业地点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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