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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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9 05:32:05
按照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填写;“出生地”依据新生儿出生所在地行政区域名称填写。
《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新生儿父母为外籍人士的,父母的姓名可使用英文;不在国内登记新生儿户籍的,新生儿的姓名可使用英文,但新生儿姓名不可同时使用中英文。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身份证号”栏目按照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填写;新生儿父母“年龄”栏目按照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实际年龄填写。“出生地”依据新生儿出生所在地行政区域名称填写。
家庭住址按《〈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写的入户/家庭住址填写;婴儿母亲签章由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人或受其委托的领证人签字;接生人签字由负责接生的助产技术人员签字或签发人签字。
扩展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要求规定:
1、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由该机构直接签发;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其出生所在地的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签发。
2、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死亡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应提交死亡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失踪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应提交法院宣告失踪的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在助产机构外分娩但经助产机构断脐等处理的新生儿,其《出生医学证明》按助产机构内出生程序由该机构签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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