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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工资及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额

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据实扣除。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600×2%=1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600×14%=84(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84=6(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600×2.5%=15(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15=2(万元)
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增所得额=6+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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