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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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19:04:55
(一)取消的职责 。 1.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3.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4.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工作由山西省执业药师协会承担。 5.取消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已经公布取消的其他行政审批项目。 (二)下放的职责。 1.将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职责下放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职责下放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职责下放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将餐饮服务许可职责下放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整合的职责。 1.将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部职责,划入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省卫生厅承担的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整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推进管办分离,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统一管理、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四)增加的职责。 1.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 2.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 3.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 4.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 5.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2.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市、县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3.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4.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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