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考改革总体要求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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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0 23:08:05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培养、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辽宁省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制度。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与选拔规律,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选择性,逐步建立多维评价体系。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实施。正确处理教学、考试、招生、管理等关系,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
按照国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时间和措施,研制并出台相关配套改革实施办法,2017年全面落实改革内容,到2020年基本建立具有辽宁省教育特点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与机制,实现学生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才的总体目标。
落实和完善促进教育公平相关政策,做好国家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明确实施区域和实施办法,确保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有序确定入学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试行学区化办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比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全优学生。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政策措施,确保其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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