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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器官定义分类

感觉器官是指身体内部或体表分布着的一系列专门感知内外环境变化的结构或装置。它们的构成形式多样,有的是直接作为神经末梢,如痛觉感知相关的游离神经末梢,有的则在神经末梢周围包裹着特殊的结缔组织结构。对于关键感觉,体内存在高度分化的感觉细胞,它们以类似突触的形式与神经末梢相连,例如视网膜中的视杆和视锥细胞负责光的感知,耳蜗中的毛细胞则感知声波,这些细胞连同其附属结构构成复杂的感官器官,如眼睛和耳朵等。

在高等生物中,如眼睛、耳朵、前庭、嗅觉和味觉等重要感觉器官主要集中在头部,这些被称为特殊感官。对感受器的分类方法多样,可以根据它们的分布位置分为内感受器(如内耳中的听觉感受器)和外感受器(如皮肤上的触觉感受器);或者根据接受的刺激性质,区分光感受器、机械感受器、温度感受器和化学感受器。然而,最常见的分类方式是依据刺激物及其引起的主观感觉或效应,如表9-1所示的几种主要感觉类型和相应的感受器。

需要注意的是,图中列出的前11种感觉类型通常能引发主观体验,而其他感受器主要向中枢神经系统传递环境变化信息,用于调节反应,但通常不会直接引起特定的感觉。

扩展资料

人体有多种感觉器官。主要是眼、耳、鼻、舌、皮肤等。感觉器官是人体与外界环境发生联系,感知周围事物的变化的一类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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