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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隶属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接管辖的高等学校,通常被称为“中央部属高校”,这些高校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管理,旨在通过先行探索改革,提升教育、科研和为社会服务的能力。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分为两大类:中央部属高校和地方省属高校。在最近的高校管理体制调整中,一批实力强大、学科特色显著的院校被划归教育部直属管理,目前共有72所这样的高校,如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武汉校区)、中国矿业大学(两个校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华东校区)共同构成了教育部直属高校的一部分。

据统计,中国共有超过2600所高校,其中112所由中央部门直接管理,其余的2500多所则由地方教育部门负责管理。这种划分有助于集中资源和优势,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并在高等教育领域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1999〕2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除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外交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海关总署、民航总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体育总局、地震局等部门和单位继续管理其所属学校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和单位原则上不再直接管理学校。中央部委直属管理111所高等院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中国高校分为:中央部属高校、地方省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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