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游泳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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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7 03:26:37
1. 北京中考游泳评分标准规定,男子100米游泳满分成绩为1分38秒以内,女子为1分45秒以内。
2. 100米游泳考试在室外50米(或室内25米)标准游泳池进行,根据考生人数划分若干泳道。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每个泳道配备1-2名裁判员,每个考点设有2名医护人员和1名监察人员。
3. 每条泳道还配置1名救生员,全场设置2-3名流动救生员。考试采用自动计时、半自动计时和人工计时三种方式,均为正式计时方法,其成绩视为正式成绩。
4. 人工计时时,每个泳道配备三名考官计时,不设终点裁判。若考生成绩在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取较低的分值评分。犯规考生成绩为零分。
5.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凭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书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考试以满分30分记录。
6. 过程性考核的计分办法按照《北京市初中体育过程性考核方案》执行,根据考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10分(满分)至6分(60%)的评分。
7. 初中阶段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而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其最终成绩按总分(40分)的60%(24分)记分。
8. 因临时伤病不能参加现场体育考试的考生,最终成绩由现场考试成绩满分的60%与过程性考核成绩组成。
9. 游泳能增强心脏功能:作为一项增进健康的运动项目,游泳能增加心肌弹性,提高心肌运动耐力,强化心脏功能。水的压力和刺激对心血管系统有促进作用。
10. 游泳能提高呼吸功能:游泳时需进行呼吸调换,有效刺激呼吸系统,提高身体摄氧能力,使呼吸机能得到锻炼。长期游泳锻炼可增强呼吸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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