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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虞籍的上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否就读上虞的初中学校

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户籍在百官街道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新生户籍:2008年8月31日前迁入城区百官街道。

3、施教区划分(见附表二):

4、报名办法:户籍符合规定的适龄少儿按划分的施教区,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别到相应学校报名。

5、报名时间:2009年7月4日至5日

1、属于“三代同堂”户籍的[“三代同堂”户籍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新生本人三代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且自2006年6月30日以来一直未变动],若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有住宅房产的,新生就读为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若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新生就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2010年同)。

2、新生和户籍户主是姐妹兄弟关系的,且户主尚未成家,住宅住房产权人是户主或父母的,新生就读学校为该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其它情况视作无住宅房产,新生则到前面规定的学校就读。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的住宅房产是指:在住宅房产证“所有权人”栏中注明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且拥有主要产权的房产,不包括共有人。住宅房产证发证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前,若尚未领取住宅房产证的,购房正式发票开出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前。

4、新生与父(母)居住房管公房(必须提供租房相关协议等证件及近一年来的交费正式发票),且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其它住宅房产的,新生就读学校为居住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新生与父(母)居住单位所有的住宅房的(必须提供单位住宅房产证、租房相关协议等证件及近一年来的交费正式发票),新生就读学校为百官中学或城东小学。

5、凡户籍在2008年8月31日以后迁入城区百官街道的,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二至三年级的学生,原则上在原学校就读。

6、居住在百官街道的上虞新居民子女入学,严格执行虞教体字[2007]59号文件,初中指定就读学校为上虞市新市民学校(地址:百官街道城东工业区)。

除百官街道以外的外来工子女读初中怎么办,公告当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凭证明就近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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