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焚书抗儒时没被焚的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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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20:08:43
医书、占卜和种树等类书籍得以幸免于焚书之灾。《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皇帝下令除了秦国的史书以外的史籍都要被焚毁。那些非官方博士官所负责的,包括诗歌、书籍及百家语在内的所有书籍,如果有人敢于收藏,都将被收缴并销毁。敢于公开谈论诗书之人将被处死。颂古非今者将遭受灭族之刑。官吏若知情不报,将与犯者同罪。焚书令颁布后三十日内不烧毁者,将被处以黥刑,成为城旦。唯一被保留的书籍是医药、卜筮和种树的相关著作。若有人希望学习法律和命令,只能以官吏为师。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提出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主张应恢复古代的分封制度。丞相李斯对此进行反驳,并建议禁止民众用古代的事例非难当前政策,批评朝政。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发布焚书令,命令焚毁除了秦国史记以外的所有史书,以及民间所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书籍。此外,禁止私学教育,私人谈论《诗》、《书》者将面临死刑,颂古非今者将遭受灭族之刑。想学习法律的人只能向官吏学习。这一命令即为历史上的“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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