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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这涵盖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和游行的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享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以及在同一宗教中选择信仰不同教派的自由。此外,公民有权在过去信教或不信教的基础上改变自己的信仰。

三、公民的人身权利

1.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 公民的通信秘密与通信自由权利

四、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

1. 批评建议权

- 批评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态度与作风有权提出要求克服改正的意见。

- 建议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有提出改进的主张和方案的权利。

2. 申诉、控告和检举权

- 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做出的决定不服,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 控告权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有提出指控与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予以制裁的权利。

- 检举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举报的权利。

3. 取得赔偿权

- 取得赔偿权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五、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1. 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 公民有平等的就业权、选择职业权、劳动报酬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劳动。

2. 休息权

- 休息权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规定劳动者享受的休假或者休养的权利。

3. 财产所有权

- 财产所有权指公民可合法拥有的私人财产,包括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财产。

- 保护途径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等。

4. 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 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达到一定年龄、条件的有权退休安度晚年。

5. 物质帮助权

- 物质帮助权的前提条件为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

- 国家通过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等措施保障公民的权利。

六、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

1.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接受文化、科学、品德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利。

- 受教育同时也是公民的一项义务,主要包括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岗前培训义务。

2. 科研自由、文艺创作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 科学研究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方式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工作,对科学问题和各种学派持有自己的见解。

- 文化艺术活动自由是指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兴趣从事各项文艺活动,发展自己的文化艺术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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