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应标注在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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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7 02:29:56
签发人应标注在文件的(眉首部分)。签发人就是签发文件的人,签发人一般为单位的正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领导授权人。
上报的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协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单位顺序依次排列,下移红色反线,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与红色反线相距4毫米。
公文怎样正确地标注签发人:
1. 哪些公文应该标注签发人?《条例》第九条第六项: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因此,上行文必须要标注签发人。什么是上行文?简单理解就是上报的公文。上行文要标注签发人的主要目的是:为上级单位的领导人了解下级单位谁对上报事项负责,所以上报的公文需要标注签发人。
2. 上行文的签发人,应该标注哪位领导的姓名?
每个单位都有一个领导班子,领导班子里面有多位领导,那么,上行文的签发人,应该标注哪位领导的姓名?答案很明确:就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上行文不应该由其他负责人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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