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人大代表为什么要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通过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代表联系选民,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必须认真履行。

现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现期。如何进一步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畅通选民反映诉求的渠道,架设沟通桥梁,更好地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化解民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是摆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们的人大代表是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举出来的,其权利与义务都与选民直接相关,代表应该是受选民委托、替选民说话、为选民服务、受选民监督的。然而在实际生活中,选民与代表只有在选举过程中有近距离的接触,平时选民也只能在代表向选民述职时与代表交流沟通,之后便少有机会零距离接触到人大代表。

关系的现状

另外,我们人大代表采取的是逐层推选制。基层单位只能选举出县区人大代表,县区代表再选出地市人大代表,地市代表再选举出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再选举出全国人大代表,就像接力一样,越接越远。普通选民只知道自己选的基层人大代表是谁,至于代表又选了谁,再上一级代表又选了谁,就越来越不清楚了。

由此可见,选民对选出的人大代表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代表与选民之间缺少足够的沟通,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