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五章 支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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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09:34:31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五章主要围绕支出管理进行详细规定,旨在规范学校资金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第一章明确指出,支出是指中小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章详细列举了支出的分类,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及其他支出。事业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则用于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经营支出则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则是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其他支出包括利息支出和捐赠支出等。
第三章要求中小学校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支出的执行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若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则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若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
第四章提出,中小学校应加强支出管理,确保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五章规定,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确保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六章指出,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提交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七章强调,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以实际发生数列支,严禁虚列虚报,并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八章要求中小学校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九章指出,中小学校应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避免使用虚假票据。
扩展资料
2012年12月21日,财政部、教育部以财教〔2012〕489号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该《制度》分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13章77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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