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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香港律师

一、香港事务律师(solicitor)及大律师(barrister)

事务律师(solicitor)负责广泛业务,多数时间不需出庭,主要处理交易文件。要成为香港事务律师,首先需获得律师事务所提供的Training Contract(培训合同),成为见习律师(Trainee Solicitor),见习期为两年,合格后方能获得香港事务律师执业资格。事务律师由香港律师会(Law Society of Hong Kong)进行管理。

大律师(barrister)则以在法庭上出庭辩护而为人熟知。欲在香港成为大律师,需加入大律师办事处(chambers)跟随经验丰富的律师学习,完成Pupillage(学徒期),一般为期一年,通过考核后获得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大律师由香港大律师公会(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负责监管。

事务律师与大律师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业务领域、出庭场合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上。事务律师通常在裁判法院和区域法院出庭,而大律师主要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大律师的业务只能由事务律师转介,且大律师必须接受所有愿意支付薪酬的案件,只要案件属于其擅长领域。大律师地位并非高于事务律师,两者在法律职业上分工不同。大律师在执业超过10年且表现优异后,可申请成为资深大律师(Senior Counsel),在97年前称为御用大律师。

事务律师在取得执业资格后,只能在律所工作,至少两年后才能开设自己的律所或与他人合作经营。而大律师在获得法学历后,需在至少五年经验的大律师指导下完成一年的学徒期(Pupillage),并通过考核后,才能向法院申请成为大律师及获得优先执业证书,最终向大律师公会(Bar Association)申请正式执业证书,同时必须独立开设律所(chambers)并独自经营。

二、香港海外律师(Overseas Lawyer)

海外律师(OL)是在海外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通过香港法律协会的认证,在香港执业的律师。对于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内地律师,可通过香港律师会组织的海外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在香港的执业资格。海外律师分为两种途径取得资格:取得普通法(common law)职业资格的律师和非普通法(non-common law)律师。

香港还设有“注册外地律师”(Registered Foreign Lawyer)的职称,这类律师可以被香港的律所聘请为外国法律顾问,但只能提供其取得资格所在地的法律服务,不能提供香港法律服务。注册外地律师需向律协提出申请并通过律师证书转换程序,但其业务范围受到严格限制,仅能作为外国法律顾问参与业务,并不能在香港执业。

四、如何成为香港律师

要成为持有香港执业资格的律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 申请就读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法学院,选择4年制的法律本科(LLB)项目或2年制的法律博士(JD)项目。JD项目是一个授课型项目,旨在培养具有法律从业专业知识的学生。申请者必须拥有本科学历,且不能是普通法本科学历,但大陆法学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该项目。JD项目毕业生不可称自己为“博士/Dr”。

2. 对于JD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申请进入上述三所大学开设的PCLL(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课程,这是成为香港律师的必经之路,衔接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

3. 与香港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工作协议,通过见习考核成为持有香港执业资格的律师。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没有统一的司法考试。

对于希望成为海外律师的人来说,必须通过香港律师会举办的海外律师资格考试(Overseas Lawyers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OLQE)。该考试类似于内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在10月至11月期间举行,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成为海外律师需要满足特定的资格要求,如具备海外法律职业资格、具有相应执业经验等,并缴纳考试费用。考试内容涵盖产权让与、民事与刑事诉讼法、商业及公司法、会计与职业准则、香港宪法以及普通法原则(对于大陆法系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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