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异地护照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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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04:32:41
自2019年4月1日起,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这项政策适用于长沙市及其县市户籍居民、在长沙市居住的湖南省内居民,以及在长沙市居住、工作、学习且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需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需提交本人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需提交委托书。
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需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出具意见。现役军人需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警官证作为身份证明。若在长沙地区以外的地方登记备案,需回户口所在地申请。
未持有长沙市居住证的外省居民还需提交额外材料。夫妻一方户口在本市的,还需提交其居民户口簿、双方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就业人员需提交本市社保部门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非本省户籍的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学生证、学籍卡或学校保卫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非本省户籍且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持有长沙市居住证的外省居民,只需提交上述所需材料以及居住证即可。
护照到期换发需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申请,提交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特殊情况如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等,可申请加急办理。
办理流程包括网上预约,各出入境窗口受理,分区县市局入境大队(入境支队出入境审批科)审核,市公安局入境支队审批,省公安厅制证(市公安局制作签注),以及受理单位窗口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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