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五字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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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23:38:55
法律分析:防、堵、疏、排、截
1. “防”:这指的是合理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和修建各类防水闸门或防水墙等。一旦防隔水煤(岩)柱确定,便不得随意开采破坏。
2. “堵”:这一措施涉及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层或导水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导水通道。
3. “疏”:这要求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空渗水层(如华北嫌肆地区奥灰水)进行疏水压。
4. “排”:这一方针主要是指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排水管路、水泵、水仓和供电系统等必须配套。
5. “截”:指的是加强地表水(河流、水库、洪水等)的截流治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防治水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斗”的原则,并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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