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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如何深化改革

如何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专家认为,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意见》要求继续推进和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明确划分县乡财政收入范围,合理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乡镇政府主要承担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经费,乡镇财政供给单位正常运转经费,以及乡镇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农村中小学人员和公用经费、乡镇卫生院补助经费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列入县级财政支出范围。乡镇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全部上收县级财政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发放。

同时,加大对县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县对乡镇转移支付规模要随县级财力增长而逐步增加,对政策性因素或自然灾害影响乡镇预算执行的,县级财政要在财力上予以补助,增强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各级财政给基层的转移支付和补助要坚决落实到位,不能把基本支出缺口留给乡镇一级。建立对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必须大幅度增加财政对

“三农”的投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意见》提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特别要加大财政在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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