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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热点 | 我国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的表征、原因与对策

一、电视的“媚俗”化

电视的“媚俗”化现象,指的是为了迎合观众的感官欲望需求,电视节目在制作和播出时过度追求低俗、平庸的内容。这种倾向在节目内容、形式、审美标准等方面体现明显,降低节目的审美标准和道德底线。电视媚俗化的主要表现包括过度追求收视率、迎合大众口味、忽视节目质量和内涵。如青春剧中的固定人设、剧情老套,以猎奇心理吸引观众;《花样爷爷》等节目中的不当行为;《hello女神》等节目的肤浅内容和形式主义;以及《梦华录》等作品的创作遵循观众喜好,忽视艺术审美。

二、媚俗化现象的表征

1.内容平庸低俗,缺乏思想内涵与审美内涵。例如,青春剧内容老套,人设类型固定;《梦华录》等作品追求观众喜爱的元素,忽略艺术内核。

2.形式缺乏新意,抄袭跟风现象严重。当一部电视剧火了后,类似题材的剧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选秀节目如《超级女声》《明日之子》等的大量出现。

3.快乐是媚俗艺术的第一要义。电视剧以轻松娱乐为主,追求吸引观众,忽视艺术审美。如《梦华录》等作品迎合观众口味,忽视艺术价值。

三、媚俗化的原因

1.消费主义盛行。随着消费主义观念的渗透,电视从主流意识形态运作向商业主义和消费主义转变。这使得媚俗成为选择之一,满足观众需求。

2.娱乐至上原则。近年来,娱乐成为缓解外部压力的重要方式,轻松无脑的小甜剧成为首选。影视作品刻意迎合低俗口味,以博取关注。

3.高投入高回报的压力。影视行业高投入高回报的特点,要求作品取得高收视率,这导致媚俗化的产生。

四、应对之策

1.加强监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视节目的监管,限制或禁止过度媚俗的节目。

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避免媚俗化倾向。

3.倡导健康审美。社会应引导观众理性看待电视节目,追求更高层次的娱乐和审美体验。

4.创新节目形式。电视节目应注重创新,开发新的节目形式和内容,吸引观众兴趣。

5.加强行业自律。电视行业应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自律,防止媚俗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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