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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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0 15:55:42
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在反抗封建专制制度的过程中,提出了言论自由的理念。1789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将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加以规定,随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也将言论自由列为首要的公民权。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各国纷纷通过宪法形式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利。在中国,宪法确认了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不得破坏社会秩序、违背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或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所有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第三十五条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相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并负责处理,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一条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这表明,言论自由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监督机制,旨在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扩展资料
言论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近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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