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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旨在有效管理和利用项目资料与竣工档案资料,确保公司使用的工程图书资料为完整、系统的现行有效版本。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借阅与销毁。

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项目经理则需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工程项目过程中,总裁办将统一收集涉及该项目的上级批文、政府批文、土地合同、报建资料、工程合同等,并及时送至项目档案管理员保管。项目竣工前,这些资料的原件需归还项目部,准备竣工验收。

项目部需将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数据及有价值的资料和电子文档,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移交总裁办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管理员需对项目资料按专业和文件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并在档案盒上标识。

建设过程中,各部门需到项目部档案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工程竣工后,项目档案管理员需对竣工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装盒标识。竣工资料一式两份,一份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一份移交给公司总裁办,同时移交所有移交目录清单。

工程竣工档案需进行专项验收,具备建设工程经施工单位验收完毕及档案材料齐全等条件。验收后,工程竣工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送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复核审查。对需销毁的资料、图纸,必须先造册列出清单,经项目经理部确认后方可销毁,销毁清单需保存。

文字资料立卷时,档案材料需归档为A4规格,金属物应去掉,因复写而透底的材料需垫白纸。文字材料组卷时,厚度不得超过2cm,用棉绳三孔一线方式装订成册。图纸立卷时,归档组卷需手风琴式折叠为4#图幅,连同图纸目录,散装入统一的卷盒。

立卷档案需装订整齐,以相关流水号打印页码,每卷必须有独立的页号和卷内目录,统一使用现行的封面、卷盒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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