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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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13:33:21
为了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挖掘档案信息价值,本制度明确规范了档案信息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配。档案信息包括工程建设活动产生的技术、商务、综合等具有保存意义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涵盖纸质、电子和多媒体多种形式。
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严格遵守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原则,并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保存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在归档的同时,应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在进行旧管网改造时,规划建设管理部需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提供给相关部门。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档案资料的借阅需遵照综合档案相关条款执行。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档案信息,应按要求归档。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本制度自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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