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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七章  罚 则

在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则中,对于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导致事故的责任追究,铁道部或安全监管办将依法进行处理。根据第七章罚则,相关责任主体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首先,如果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员工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铁道部或安全监管办会根据情况对他们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如果构成犯罪,将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责。

其次,对于瞒报、漏报、迟报事故的行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将面临罚款。单位最高罚款可达50万元,个人最高罚款2万元。如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还会依法给予纪律处分,若触犯刑法,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监管办在事故报告中的不当行为同样会被严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会受到处分,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干扰和阻碍事故调查处理的行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将受到罚款,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高达100万元的高额罚款和个人1万元的罚款。国家工作人员同样会受到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受到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追责。

最后,事故调查人员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出现索贿受贿、打击报复或工作疏漏,将受到其所属机关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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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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