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价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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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14:19:09
福州市物价局内部机构设置如下,以实现其职责分工:
1. 综合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机关工作,处理重要事项,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以及宣传、信息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和效能建设等工作。此外,综合处还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草拟价格工作综合文件,并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同时,它还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事务。
2. 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处:制定和执行价格调节基金相关法规,负责基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征收市区基金,并配合监督使用。指导县市基金管理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联动机制的建议,参与补助金额的测算和上报。
3. 商品价格管理处:负责管道燃气、供水、医院制剂、民爆器材等商品价格的管理,以及危险废弃物处置、污水处理和环境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的监测和调控。
4. 服务价格管理处(房地产价格管理处):负责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保安服务、旅游门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收费,以及部分医疗服务、交通、停车、中介等服务价格管理。此外,还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两限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和公有住房租金,以及部分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
5. 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电视、律师服务、气象服务和党政机关培训收费的管理,执行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管理部分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服务收费、教材与中小学校服价格。
机关的党组织则按照《党章》规定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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