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失业证(重庆地区)
- 培训职业
- 2025-06-19 05:06:22
在重庆地区办理失业证,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具备劳动能力,未曾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收入,且有积极寻找工作的就业意愿。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新成长劳动者(如应届职业学校毕业生、已过派遣期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人员等)、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农转非”人员、外地户口迁入人员以及有就业需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同时,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条件。
办理失业证的手续如下: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学历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注:劳动预备制培训合格人员需持《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由就业转失业人员需持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签发的《失业登记通知单》)。前往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在完成失业登记后,参与职业指导,领取失业证。对于由就业转失业的人员,需在原工作单位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原工作单位持相关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失业保险待遇。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开具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原工作单位在3日内转交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应在15日内参加职业指导,并持《失业登记通知单》办理失业证。新成长劳动者及其他失业人员需先参加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集中职业指导,指导结束后,方可进行失业登记,核发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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