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与收据的区别及法律效力
- 培训职业
- 2025-06-19 07:50:40
收条与收据的区别及法律效力:二者是一样的,收条不是制式的,收据是制式的。但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所有信息具备,就是有效的,一般单位会出具盖有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个人会出具收条。不过如果是公司之间的往来,都要求用发票、汇款单等正规票据。但是个人之间可以用收据、收条等作为凭证,民法都是认可的,法院判案的时候也会认可。收条和收据,作为收款证据,只要是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等三性,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进入司法程序,收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质证的。
收条和收据的区别:
1、开具方不同:收条一般是个人开具的,然后经由双方签字盖手印就可以成立了;而收据的话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开具收据的话需要盖财务章。
2、书写形式不同:首条一般没有严格的规定,只需要意思、金额、时间等相关要素表达清楚即可;而收据的话会有严格规范的书写形式,并且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需要严格遵守规范形式,填写收据一般是根据收据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3、用途不同:收条一般是日常生活中的钱和物,可以表达收到了多少钱,或者是收到了价值多少钱的物品等;而收据的话主要是用于收到了欠款,表示双方是一个收付款的交易关系,指的是一种现金凭证。
“收条”与“收据”的性质相同,皆为同义词,系指钱物所(拥)有权发生转移的书面凭证,即双方当事人之一的收取方收到银钱或物品后向给付方书写或提供的表示已经收到钱物的“字据”,包括给付的具体对象及数量、价值、时间,甚至还有证人等内容,二者信息构成基本要素相同。
通常情况下,由收取方本人书写并签名或盖章,不识字者可由他人代写,但应签章或摁手印以示认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综上所述,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多重随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