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市改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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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07:48:46
温州“镇级市”试点方案指出,试点镇将获得更大的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提高试点镇的自主性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其中,土地使用权的扩大意味着每年将分配不少于所在县总量三分之一的用地指标给试点镇,直接下达给镇统筹安排。财政支配权的扩大则体现在县与镇的财政分配采取确定基数、超收分成、一定三年的政策。强镇的土地出让收入除上交税费外,80%至100%将留给镇,县属部门驻强镇的下属单位在镇内的各种收费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
此外,尽管试点镇的行政级别不提高,但其党政一把手的职务将得到提升。书记进入所在县(市)委常委,镇长明确为副县长级,并列席县(市)政府常务会议。这种“升级”使得党政一把手在协调工作上有更多的发言权。在不涉及行政区划层级调整的情况下,一部分属于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被赋予乡镇一级政府,进一步加强了镇级政府的管理能力。
自提出半年后,温州已有5个镇进入实操阶段,不少县级职能部门在试点镇成立分局,为改革提供支持。山东省也宣布将启动镇级市试点,计划用3至5年时间将省内20多个中心镇培育成小城市。广东省在学习温州模式后,也启动了“简政扩权”改革,旨在进一步提升镇级政府的自主性和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扩展资料
所谓“镇级市”,也就是县辖市。实际上,随着中国东部发达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民间很早就有了建立县辖市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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