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洁:论权利行使与网络公共言论的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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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00:11:19
深入探讨:权利行使与网络公共言论的法律边界</
作为法学界的权威见解,中国人民大学的范洁博士以其深入研究揭示了网络言论暴力案件中的微妙平衡——公众人物的人格权与言论自由的交织。她指出,网络言论并非无罪地带,其阻却违法性的核心在于公民权利的正当行使,必须遵循政治参与的实质和比例原则的约束。
在面对Web 3.0带来的挑战,网络言论的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如个人信息滥用和群体性事件的滋生。学界和司法实践对于公众人物的人格保护产生了新的思考,认为他们应具备一定程度的容忍度,但言论依然必须框定在合法的界限之内。
范洁强调,即使在名人身上,侮辱罪和诽谤罪并非全然豁免。《网络暴力指导意见》虽将打击重点转向普通网民,但名人言论的界定与法益衡量仍面临难题。司法实践在公众人物名誉权与言论自由间的裁决中,亟待明确界限,避免法益衡量理论的抽象判断引发争议。
在互联网时代,"万物互联"理论可能导致国家利益与公民权利的冲突,亟待寻找更为精确的衡量标准。法益衡量理论在处理网络言论违法性时,面对多元构造的违法阻却事由显得力不从心。因此,重新定义公众人物在Web 3.0背景下的角色,并为言论自由和隐私权的平衡提供实操性标准至关重要。
权利行使路径理论提倡言论自由与公共人物权益的平衡,如德国《民法典》对滥用权利的限制,提供了实践中的指导。在阳公安分局处理李某迪与陈某卉案件时,言论自由的界限与公共秩序的维护需紧密结合,确保言论的正当性和目的的合理性。
网络言论的自由并不意味着无度,言论自由的理论基础是政治参与,公民有权监督并促进民主。但在处理具体案例时,如肖战事件,需具体分析行为是否触及公共利益,是否构成公众人物,以确保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保护。
结论中,范洁指出,单一的法益衡量路径不足以界定权利行使的界限,而权利行使路径的正当性原则强调比例原则的应用,有助于在言论自由与人格权之间划清界限。网络公共言论应以政治参与的公共利益为导向,但公众人物的定义应基于实际对公共事务的影响,而非单纯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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