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输血反应处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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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19:34:21
当怀疑输液、输血、注射或药物使用导致不良后果时,医患双方应共同封存和启动现场实物,此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时,双方需共同指定具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若无法共同指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若怀疑输血导致不良后果,需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医疗机构需通知提供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医患双方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封存的实物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以备后续调查和处理。如果需要进行检验以确认或排除不良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联,双方应共同选定具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在选择检验机构的过程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进行指定。
在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的情况下,除了遵循上述程序,医疗机构还需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这样,采供血机构也能参与检验过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这一系列程序旨在确保医疗事故处理的公正、透明,保护患者权益,同时对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
综上所述,输液输血反应处理手续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封存现场实物、共同指定或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以及在疑似输血不良后果时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医疗事故处理的公正性,维护患者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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